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瑞安市中医院委托,就“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瑞安市中医院
二、招标编号:ZJ-RASZYY201801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品种数 |
年采购预算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履约(质量)保证金(元) |
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 |
500种 |
700万 |
30000 |
500000 |
★:年采购预算为预估值,具体数量金额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确定。
五、合同期限:合同为2+1模式,两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对中标者的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配方颗粒质量好、履约服务优的,考虑续签合同(一般不超过1年)。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4、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员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6、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7、100%覆盖采购人所需品种,投标人即配送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2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473号天和大厦A幢19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批文。
(4)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十、投标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1488号维也纳国际酒店9楼9001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1488号 维也纳国际酒店9楼9001会议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开户名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凤起支行 账号:5719 1191 2410 201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十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瑞安市中医院
联系地址:瑞安市中医院1号楼5楼药剂科(瑞安市安阳路498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0577-65808006
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473号天和大厦A幢1901室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980211
附件:报名登记表
瑞安市中医院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