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12-10 15:25:00    文字:【】【】【

为满足医院医疗、科研及教学工作的需要,规范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购销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诚邀国内合格的响应人前来响应,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项目编号:ZJSF-WYYYPFKL201902

三、采购组织类型:院内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品种数

描述

年采购预算    (元)

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

328

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范围及要求”。

30

★:年采购预算为预估值,具体数量金额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确定。

五、合同期限:原则上为24个月,必要时可延期至下一轮采购。采购周期内,因政府部门调整配方颗粒采购有关政策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备案、可在我院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等。

3、响应人自2014年(含)以来在药品生产、经营中无重大不良事件证明、无弄虚作假和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材料。

4、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承诺真实、有效,否则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具备供应我院中药配方颗粒全部使用品种的能力,保证产品合法、合格。

6、响应人即配送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

8、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响应单位职工。需在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20191212日至20191222日(9::00~16:00),每天9:00时至17:00时。

2.获取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473号天和大厦A1901

3. 获取方式:至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4.标书售价():每本300(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现金或电汇或转账(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汇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和用途:ZJSF-PYXZYY201902

开户名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凤起支行  账号:5719 1191 2410 201

备注:开具发票请将相关信息发送邮件至zjsfxmgl@163.com邮箱

九、响应截止时间:预计安排20191223-1227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响应地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时间:预计安排20191223-1227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其他事项:

1. 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郑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77-555781320577-55578121

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473号天和大厦A1901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980211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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